近日,記者從山航了解到,山東航空公司自2011年12月5日(含)起(以出票時間為準),調整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收取標準,800公里以上航線上漲10元。
調整方案具體為:800公里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標準由130元調整為14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線每位旅客收取標準仍為70元。按成人普通票價10%計價的嬰兒免收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享受按成人普通票價50%計價優惠待遇的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及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實行減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線收取7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線每位旅客收取30元。
對2011年12月5日前已出票的,乘機日期為2011年12月5日(含)后的國內客票,燃油附加差額無需補交。(記者 劉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