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4日至15日,越南適航局官員Mr. Ta Minh Trong和Mr. Vu Hoang對山東翔宇航空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進行了VAR-5 維修單位適航審查。
審核員依據VAR-Part 5對翔宇的質量管理體系、工具管理體系、培訓記錄、適航性資料、廠房設施等進行了審核。本次審核在各部門的積極配合下順利完成。審查結束后兩位審核員對翔宇的現有體系運行給予充分肯定及高度評價,并提出了合理建議。2013-3-26越南民航局向我公司頒發了維修許可證及運行規范,批準的能力以我公司CAAC維修能力清單為準。
該維修許可證的獲取,將會給我公司將會給我公司進一步開展國外維修業務、拓展東南亞航空維修市場奠定堅實基礎。(李娜)